职能科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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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与权限
1、在院长领导下,负责医院行政工作的协调、督办、调查研究工作。
2、负责全院行政文秘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。
3、负责医院对外宣传工作和对外公关工作。
二、政工科职责与权限
1、负责医院的党务工作和人力资源引进、调配、晋升、培训、使用、档案管理工作。
2、负责职工的日常考勤、劳动纪律、年度考核和相关奖惩的管理工作。
3、负责劳动工资的管理、职工的聘用、聘任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工作。
三、财务科工作职责与权限
1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的经济管理、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。
2、负责门诊挂号、收费和住院收费管理,以及财务纠纷处理工作。
3、负责对全院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。
四、质管科工作职责与权限
1、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,负责医院质量管理体系运行,体系文件的编制、评审工作。
2、负责监督检查各职能科室质量工作的执行情况,对质量检查、满意率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验证。
3、负责收集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信息,汇总质量检查的相关数据和信息。
五、医务部工作职责与权限
1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信息工作。
2、负责督促医务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诊疗技术操作规程,监督、检查执行情况,并进行医疗质量、安全培训。
3、防范医疗事故及差错的发生,对已经发生的医疗差错和事故进行调查、报告、处理、整改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重大医疗抢救和外院会诊工作,完成临时性院内、院外的医疗任务。
六、护理部职责与权限
1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、质量管理、培训、科研和新技术推广工作。
2、负责督促医务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诊疗技术操作规程,对全院护理工作进行质量控制,监督。
3、负责对护理纠纷进行调查、报告、处理、整改工作。
七、门诊部职责与权限
1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组织实施医院门诊的医疗(含急诊医疗)、医技、病理工作,领导门诊区域内的医疗、医技、护理人员完成工作任务。
2、负责督促门诊医护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诊疗技术操作规程,对门诊工作进行质量控制,监督。
3、负责门诊的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。
4、负责负责对门诊范围内发生纠纷进行调查、报告、处理、整改工作。
八、院感科的职责与权限
1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医院感染制度制定、管理、医护人员院感知识培训工作,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职业暴露意外事件的鉴定。
2、参与监督管理合理用药,对消毒药械、一次性使用医疗、卫生用品的储存、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。
3、负责传染病及医院感染管理发病情况监测、报告的管理工作,发现问题,制定控制措施,并督导实施。
九、药剂科职责与权限
1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药品采购(含招标)、验收、入库保管、供应、调剂、制剂、临床药学和情报资料工作。
2、负责督促合理用药工作,开展药物安全性监测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。
3、负责毒、麻、精神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和贵重药品的购买、使用、安全保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。
十、器械科职责与权限
1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全院医疗设备、试剂、医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、供应、管理、鉴定、评估工作。
2、建立贵重医疗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,协助使用科室建立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。
3、指导并督促设备使用科室,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及日常保养。
十一、总务科职责与权限
1、负责全院后勤服务设备、建筑设施材料、办公用品及非医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、管理和供应。
2、负责全院建筑设施、水、电、暖供应的管理及维修。
3、负责医疗废弃物运送,污水处理排放等无害化处理工作。
4、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外包项目的管理与监督。
十二、保卫科职责与权限
1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及上级公安部门的指导下,负责全院治安保卫、后勤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管理、电话话务、机务、消防治安培训工作。
2、负责对保安班进行管理,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巡逻。
3、负责接受本院工作人员和患者重大治安事件的投诉,并协助治安管理部门处理相关事宜。
十三、医保办职责与权限
1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医保办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。
2、负责贯彻、执行医疗保险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、规定、制度,制定服务流程、管理制度,监督、检查在我院的落实情况。
3、负责做好省、市医保部门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协调工作。
4、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医疗保险方面的来访和投诉,做好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十四、健康管理科职责与权限
1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干部、职工保健和本院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。
2、负责干部保健和本院职工检查、治疗、用药、保健、转诊、转院等方面的工作,负责本院职工公费医疗的管理和医药费的把关及报销。
3、负责协调交通厅机关干部、职工用药、保健、转诊、转院等方面的工作。









